三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及细则( 第 二 周 期 ) 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定,依法对妇幼保健机构进行级别确定和等次评审
根据《江苏省妇幼卫生事业进展纲要》的要求及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的功能和任务,我省妇幼保健机构按省、市、县(市)三级设置
省建妇幼卫生保健中心;省辖市妇幼保健机构都要进展成为妇幼保健院;各县(市)及撤县(市)设立的区建好一所妇幼保健所,有条件的也可建妇幼保健院
妇幼保健机构实行等级评审制度
省、市级妇幼保健机构可创建三级妇幼保健院;县(市)级妇幼保健机构可创建一、二级妇幼保健院或等级妇幼保健所;每级设甲、乙两个等次;等次依据评审得分的高低确定
目 录一、妇幼保健院功能与任务(50)(一) 保健服务(15) (二)医疗服务(15) (二) 社区保健指导(20)二、专业科室设置(30) (一)保健科室(10) (二)临床科室(10) (三)医技科室(10) 二、人才队伍建设(100)(一) 人员配备(60) (二)人员培训(40) 四、妇幼保健院管理(120) (一)组织管理(20) (二)信息管理(15)(三)财务管理(20)(四)设备管理(20) (五)设施管理(25) (六)环境管理(20) 五、保健管理与技术水平(150) (一)保健管理(70) (二)保健技术水平(80) 六、医疗管理与技术水平(310) (一)医疗管理(100) (二)护理管理(50) (三)医疗技术水平(160) 七、医疗保健服务质量(140) 八、各项统计指标(100) 附件一:《三级妇幼保健院保健科室技术标准》 附件二:《三级妇幼保健院临床科室技术标准》 附件三:《三级妇幼保健院医技科室技术标准》 附件四:《急诊抢救室基本装备》 附件五:《综合 ICU 基本装备》 附件六:《满意度调查表》 附件七:《三级妇幼保健院有关指标计算公式》 附件八:《妇幼保健院(所)评审结论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