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能力认证实施细则一、总则第一条 为了推动全院文献情报系统服务模式转型,加强面对知识化服务的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系统人员队伍建设,中国科学院国家科学图书馆理事会根据《中国科学院岗位管理实施办法》、《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专业技术岗位任职能力认证试点方案》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岗位专业技术能力认证,在中国科学院讨论所“按需设岗、按岗聘用”的基本制度要求下,主要针对全院讨论所文献情报机构中拟聘文献情报专业技术正高级和副高级岗位人员
讨论所根据自身科研的服务需求,独立设置文献情报工作岗位,可参照全院岗位任职标准设置岗位职责
讨论所自主选择参加全院文献情报专业技术岗位任职能力认证评审,由讨论所人事管理部门组织申报
第三条 中国科学院国家科学图书馆理事会组织成立文献情报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能力认证评审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专家委员会”),设文献情报专业技术岗位任职能力认证工作秘书处(以下简称“秘书处”)
二、组织程序第四条 评审专家委员会组成
评审专家委员会由管理专家、一线科学家、讨论所文献情报专家、院外文献情报专家、院文献情报中心文献情报专家共 11 人组成,评审专家委员会主任由国家科学图书馆理事会相关领导担任
评审专家从评审专家数据库中抽选,名单报国家科学图书馆理事会审批、备案
第五条 秘书处由国家科学图书馆理事会委托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承担,负责文献情报专业技术岗位任职能力认证评审的组织工作
三、申报条件第六条 申报人员须是在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系统工作的现职岗位人员,符合所在讨论所规定的岗位晋级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须热爱文献情报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七条 正高级讨论馆员岗位任职能力认证申报条件1
基本素养要求(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遵守中国科学院章程和讨论所综合管理条例;(3)具有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