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XXX工程变形监测技术服务合同委托单位(甲方)监测单位(乙方)工程变形监测技术服务合同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建筑物的沉降监测、倾斜监测、基坑支护变形监测工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工程变形监测2、工程地点:第二条工作内容建筑物沉降监测、倾斜监测及基坑变形监测8栋6+1洋房、8栋11+1小高层、2栋16+1高层、6栋31+1高层建筑物进行沉降、倾斜监测,对2段总长约180m的基坑进行变形监测
沉降监测工作从结构施工开始,建筑物结构封顶后半年监测工作结束;倾斜监测从结构施工开始,建筑物结构封顶监测工作结束;基坑变形监测从基础底板浇筑施工开始至地下室结构施工完成,监测工作结束
监测所需的观测点设置工作由乙方自行完成
第三条技术要求1、双方约定的监测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建筑工程施工测量规程》、《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等,及其他相关国家技术规程、规范、标准,乙方应严格按照上述标准执行
2、如遇大雨、大雪、地震等特殊情况,监测方应及时对基坑、建筑物进行补充变形监测,向甲方汇报并提出合理建议
3、在监测过程中,如有基础附近地面荷载突然增减、基础四周大量积水、长时间连续降雨等情况,均应及时增加监测次数
4、如遇特殊情况,如建筑物突然发生大量沉降、不均匀沉降时须立即进行逐日连续监测
5、监测频率应根据《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及《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