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社会综合治理与创安工作的自查报告市综治委:2025 年,我院根据海岛中院、市委综治委的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积极开展平安创立活动,深化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全面加强治安防范工作,妥当处理各种冲突纠纷,大力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制度建立,为维护社会稳定,全面建立小康社会制造了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一、深化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和法制宣传工作,努力维护社会治平稳定截至 11 月份,我院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 574 件,审结 574 件,审结率达100。在刑事审判工作中,我院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坚决不移地抓好“严打”斗争,对于严峻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有组织犯罪和“两抢一盗”等侵财性犯罪以及多发性犯罪,依法从重从快的予以坚决打击,绝不在审判环节贻误战机,并建立健全了贯彻“严打”方针的长效机制。为增加“严打”效果,我院与其他政法部门一起在城区、店报镇、南本村镇、灰缝镇、云彩镇和崔及镇先后召开了 8 次公捕公判大会,对 96 名犯罪分子进展了公开宣判,震慑了犯罪,教育了群众。一是实行案件催办、督办制度,提高办案效率。我院对适用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的刑事案件,都作出了比法定审限提前结案的规定,对接近本院规定时限的案件,由立案庭催办,对接近法定时限的案件,由分管院长亲自督办,保证了全部案件在法定审限内提前结案,无一超审限案件和超期羁押案件。二是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适用法律关,确保办案质量。今年 1—11 月份,我院审结的刑事案件共上诉 21 件,无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不断加大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力度,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达98.5。三是对外执犯定期回访、帮教和考察。我院除在案件宣判时明确告知罪犯需定期向合议庭成员汇报改造状况外,常常与其所在单位和家人保持联系,随时把握罪犯的思想变化。同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为其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增加其改正自新的信念。今年以来,定期回访 2次,帮教、考察 22 人犯。四是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不断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今年以来,我院开展了以“创立平安**,加强综合治理”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利用宣传栏、电视、报刊、上街开展法律询问等多种形式进展了广泛宣传。我院在《**通讯》发表综合治理调查报告 2 篇;印发了宣传材料2025 余份;新华社、中新社、中心电视台、《人民法院报》、山东卫视、《海岛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