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律师郑爱玲先进事迹材料用心经营律师事业、彰显律师执业风采 ——记内蒙古益开律师事务所主任 郑爱玲 郑爱玲律师,女,1975 年 11 月出生,汉族,内蒙古大学法律本科毕业,中共党员,2025 年 8 月被选举满洲里市党代表
2025 年组建内蒙古益开律师事务所,现任律师事务所主任
从业十几年,她深信只要坚持原则、尊从内心,终会实现自我,她觉得能够为推动我国的法治进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做出一份努力是每一个律师最朴素的从业理想和最高追求
一、增强法治观念,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与权威 作为一名专职律师,郑爱玲认为,律师工作是司法行政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党和国家法治建设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
因此在执业中,首先要强调律师工作中的政治和社会责任感,坚信并自觉接受共产党的领导,时刻关怀国家大事,注重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从而使自己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不断增强,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社会主义荣辱观
2025 年郑爱玲律师承办了一起因朋友帮忙酿成了故意杀人的刑事案件,其担任第一被告人李某(化名)的辩护律师
案件的起因是李某的朋友王某(化名)因与被害人存有过节,案发当日王某约李某一同前往被害人经营的收购站准备滋事
期间,被害人发现了李某和王某后不容分说便发生争吵,被害人首先动手致双方厮打起来
厮打过程中,李某情绪激动掏出携带的刀具将被害人连捅数刀,致被害人死亡
事后,李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该案在当地引起了极大的反响和关注,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控、辩双方对案件的定性及量刑存在较大争议,一审李某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被告人上诉后,通过郑律师的不懈努力和坚持,注重证据的运用以及帮助被告人家属实行有效措施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终于在二审阶段将被告人由原死刑立即执行改判为死刑缓期执行,体现了律师的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