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吉欢的剽窃与贼喊捉贼刘高联何吉欢在 4 月 17、18、21 日连续在‘新雨丝’网上发表了四篇文章:1)何吉欢声明;2)对刘高联驳文的反驳(一);3)同题(二);4)我看院士的特邀报告
在其中对我进行了大量恶意的诽谤和人身攻击,特别是竟诬蔑我剽窃了他的成果
现在让我们用铁的历史事实来揭穿他的无耻谎言
事实恰恰是他剽窃了我,而不是我剽窃了他:何在上列第 1、4 篇文中,诬蔑我在文献[1]中剽窃了他的《流体力学广义变分原理》书稿(错误百出,如出版将严重误人子弟)中对临界变分现象(即拉氏乘子为零)的‘新解释’的成果
事实上,我在文[1]中对临界变分的处理方法,是我早在 1997 年 8 月投稿的文[2]中就首创出来的,后来又在文[3]、[4]以及[1]等中采纳
而何的书稿是 2000 年 6 月送交我的(有上海大学出版社的信件为证)
请问,我怎么可能在 97 年 8 月前剽窃到我在 2000 年 6 月才见到的何的书稿的内容
岂非天方夜谭
如此造谣惑众,把广阔学界当作群盲,任意蒙骗公众,真是大胆妄为,人格扫地
这事实恰恰证明,不是我剽窃了他的成果,而是他剽窃了我的成果
他竟然诬我剽窃,完全是贼喊捉贼,无耻之尤
还必须指出,我将文[2]的原稿于 97 年 8 月投给力学学报后,就把它交给何看,才使他在我的文[2]正式发表前就有了解我的创新成果的优先权,但我当时万万没有想到,现在竟然反将这个优先权诬蔑成我剽窃了他,真是居心叵测,他竟是个地地道道的魏延式的卑鄙和危险的小人
为了便于大家了解,现将文[2]中创议的处理临界变分的方法简介如下
为了克服变分原理处理非椭圆型方程初值问题的先天性缺陷(须同时给定初值和终值条件,这是无理要求),我建议在(13)式中,增补时端(t(n-1)和t(n)时刻)项 It,其中用拉氏乘子 λ1i和 λ2I将初值条件结合到泛函中去, (1)于是由,可导得: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