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 LEC 法)危险源的危险度通过此法来计算,即把危险源诱发事故的可能性、人员暴露于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一旦发生事故可能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三种因素的量化值之乘积,作为该危险源的危险度,即:危险度 D= L×E×C(L—事故发生的可能性、E—人员暴露于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C—一旦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L、E、C 赋值标准E——人员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分数值人员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分数值人员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10连续暴露3每天 10 分钟暴露6每天 12 小时暴露2每月 1 次暴露4
5每天 1 小时暴露1每年几次暴露C——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分数值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分数值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10010 人以上死亡,或经济损失大于 100 万元(含 100 万)71 人重伤,或经济损失小于 1 万元403 人以上死亡,或经济损失大于等于 10 万元小于 100 万元3多人轻伤,或经济损失小于 5000元151 人死亡或多人重伤,或经济损失大于等于 1 万元小于 10 万元11 人轻伤,或经济损失小于 1000 元L——事故发生可能性分数值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分数值事故发生的可能性10完全可以预料到0
5很不可能,完全意外6相当可能0
2极不可能3可能,但不常常0
1实际不可能1可能性小,可以设想危险性等级划分标准D 值危险度D 值危险度>320极其危险,不能继续作业20—70一般危险,需要注意161—320高度危险,需立即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