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琴教师聘用合同篇一:专职教师聘用合同赏识教育培训中心专职教师聘用合同甲方:赏识教育培训中心乙方:签订日期:年月日甲方(聘用单位):赏识教育培训中心法人代表:陈正春乙方(受聘人):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按照自愿、平等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1、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1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周通知对方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1、按约定获得月工资元人民币报酬;
2、要求甲方提供相关的劳动工具及宣传资料
3、每月4天的休息时间(视情况确定休息日)
第三条乙方的义务1、每天认真打扫本培训中心卫生,整理杂乱物品,杜绝有卫生死角
2、按要求每天外出招生,每月招生数量不得低于规定人数
3、认真辅导学生做好家庭作业,并认真检查
4、视实际情况协调作息时间,服从调配
5、热情接待来访学生及家长,接听来访电话并认真作记录,适时回访
6、在工作期间,确保学生安全,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统筹布署中心工作
第五条甲方的义务1、每月10号按时支付报酬
22、对表现突出的工作人员给予嘉奖
3、给员工购买五险一金
(工资已包含五险一金)第六条奖励与惩罚1、根据本培训中心已交费人数,给予乙方每个月5元/人的奖励
2、根据实际情况,对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适当奖励
3、乙方没有按要求履行职责,每月扣除当月工资的2%-5%(视情节而定)
没有按规定完成招生名额的,扣除当月工资的5%-10%(视情况而定)
第七条本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1、本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
2、确需变更合同的,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
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