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物业服务合同(通用18篇)医院物业服务合同医院物业服务合同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为加强甲方医疗环境的保洁管理,协助甲方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创造优美、整洁、舒适、文明的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对__县医院提供物业管理及配套服务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1、物业类型:__县医院保洁及相关配套服务2、坐落位Z及服务场所:__县医院内3、物业管理范围:详见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
第三条乙方提供管理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物业使用人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第四条物业管理范围、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__县医院采购项目的服务规范及要求)、附件二(报价明细表)、附件三(设备及工具耗材目录清单)附件四(物业管理服务承诺书)1、门诊楼1-4层、住院楼1-7层、供应综合楼1-3层、发热门诊地面、外围环境
2、全院中心运送服务
3、负责洗衣房日常布类洗涤工作
第五条配套服务1、协助晨间护理护士整理床、被
2、被服管理,负责清、污被服的清点和回收工作
3、整理出院病人床、被及清点物品
4、手术室、产房、供应室、输液室、ICU按要求做好相关清洁杂工
5、在工作期间协助为病区送药及院内标本
6、医疗垃圾交接
第三章双方权利和义务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义务1、依照本合同规定将__县医院所属物业的保洁委托给乙方实行专业化的管理
2、对乙方的乙方管理实施监督检查及考核评定,乙方有下列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1)乙方经甲方考核评定连续两个月不能达到合同约定要求
(2)乙方或乙方聘用人员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20__元以上)或人员伤亡
(3)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扰乱甲方正常工作秩序
(4)乙方或乙方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