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局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为了加强管理,促进工作,确保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各项任务的落实,进一步完善工作考核和评价机制,按照考核有依据、有标准、操作性强、奖惩分明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成立市建设局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考核的相关工作,成员如下:组长:局分管领导副组长:办公室主任、人事科长、计财科长成员:机关有关人员二、考评等级工作和目标考核采用共性指标和业务指标百分制,等级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通报批评四个等次
90分以上(含90分)为一等奖,90—80(含80分)为二等奖,80分以下为三等奖
三、考核方式1、由局领导和相关科室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性工作
2、目标考核实行年终考核制,年终考核对各科室、各单位的全年年度目标和临时新增加目标进行考核,局考核小组对全年目标任务考核完成情况进行评议定级后,报局务会审定
3、考核内容:①当年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②新增目标和临时追加交办的重大事项完成情况③获奖情况④目标管理情况四、评分标准:(一)目标考核实行百分制,各项目标的分值以与本年度签定的目标责任书所定分值为准
(二)加分原则1、市委、市政府、市建设局下达的不在责任书范围新增目标和专项目标,根据各单位(科室)落实情况适当加分
第1页共2页2、对单位(科室)职责内的工作获部、省委、省政府表彰的加4分;获省建设厅及市四大组织表彰的加3分;获市级部门表彰的加2分;获区级街道先进的加1分,总分不超过10分
3、超额完成各项任务的酌情加分
4、各单位(科室)职责内的工作受到市以上党委、政府大会表扬的每事加2分;受到局领导大会表扬的每事加1分
同事被同一上级多次表扬不累计加分
(三)减分原则1、目标责任书各单项指标未全面完成者,按未完成程度及对全局工作的影响程度,酌情扣减该单项指标的分值
2、各单位(科室)职责内的工作受到市以上的党委、政府通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