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8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复制上海劳动合同条例第一条为了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合同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状况,制定本条例
其次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或者形成劳动合同关系的,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第四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但本条例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第五条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公平自愿、协商全都的原则,并且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马上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需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2页共18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复制第六条工会应当为劳动者供应劳动合同方面的指导、关心,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的状况进行监督
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工会应当代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交涉,依法维护劳动者在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中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负有指导和监督检查的职责
合同订立第八条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前,有权了解用人单位相关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酬劳等状况,用人单位应当照实说明
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有权了解劳动者健康状况、学问技能和工作经受等状况,劳动者应当照实说明
第九条劳动合同文本可以由用人单位供应,也可以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同拟订
由用人单位供应的合同文本,应当遵循公正原则,不得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3页共18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复制劳动合同应当用中文书写,也可以同时用外文书写,双方当事人另有商定的,从其商定
同时用中、外文书写的劳动合同文本,内容不全都的,以中文劳动合同文本为准
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当事人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