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惩管理制度为加强管理,维护公司的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公司各项工作的高效运营,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 总则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其制定的原则是有章可依,有章必依,违章必究,有功必奖,奖惩严明,公平公正
员工奖惩以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由人力资源部监管,人力资源专员具体实施
具体奖惩情况在员工工资中体现,并记录在员工档案当中,作为员工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二条 奖励奖励包括精神奖励(通报表扬、嘉奖等)和物质奖励
第三条 处罚惩处包括行政处罚(警告、通报批判、劝退、辞退)和经济处罚
其中经济处罚直接在员工当月工资当中扣除,不足部分需员工自行补足
第四条 奖惩报告与执行对于员工因人事考勤方面的奖惩,由人力资源专员按制度执行;对于店面员工因本职工作而产生的奖惩,由直接管理人员或其它员工提出,经部门主管确认后报人力资源部审定执行
第五条 奖励条款1、月度全勤奖要求:当月内无迟到、早退、旷工、脱岗或请假者
评选范围:全体正式员工
奖励方式:奖金 300 元
评选频度:每月评选
2、年终奖要求:年度工作中失误较少、无严重违规行为,工作成绩较好
评选范围:全体正式员工
奖励方式:由公司根据年度进展状况,确定奖励标准及金额
评选频度:每年评选
3、员工出现人力资源部认为应当奖励的其它情况,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实际情况经行政总监审核通过,报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奖励
第六条 处罚条款1、考勤处罚1)考勤制度弄虚作假者每次罚款 500 元,扣发当月全勤奖,通报批判并记入个人考核档案
2)严禁打卡后脱岗、不上班或办理私事,一经发现以旷工论处
3)上、下班遗忘打卡或签到按迟到 1 小时处理
4)迟到 30 分钟以内扣罚 10 元,30—60 分钟扣罚 20 元
5)早退 30 分钟以内扣罚 10 元,30—60 分钟扣罚 20 元
6)迟到或早退 1 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