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意的法律保护体系构想创意的法律保护体系构想 摘 要 创意是一种智力成果,应当获得知识产权法律保护
然而,仅运用知识产权法律制度进行保护,并不能充分保护创意
在现有法律理论和法律制度框架下,探究创意的知识产权保护、契约保护、不当得利保护等全方位、立体的保护体系,方能充分保护创意作者的权利,继而激发全社会更强大更深层次的创新
关键词 创意 知识产权 法律保护 中图分类号:D9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25)11-001-02 知识经济时代,创意产业正成为许多国家和地区推定经济进展的新引擎
对于社会,创意会衍生出许多的新产品、新市场和财宝制造新机会;对于企业,创意或许能极大地改变企业原有的进展格局、经营模式,继而带来丰厚回报
但随着创意产业、创意经济的进展,创意纠纷案件也越来越多,诸如“女子十二乐坊”创意纠纷案、搜狐面罩案等等
然而,令人尴尬的是,现行法律保护的只是概念、思想的具体表达形式,即将概念思想表现成为让别人能够感知得到的具体形式,对于创意这种存在于脑海里的概念或思想,由于无法被他人感知而不能受到相应的法律保护,例如,著作权法,保护创意的表达而非保护创意本身
那么,如何在现在法律法律规范框架内,寻求创意的法律保护体系呢
一、创意的定义及其法律特征 所谓创意,《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是,有制造性的想法、构思等
因此,创意包含两层意思:一是有制造性,一是一种构思或想法
其中,构思是指做文章或制作艺术品时运用心思,而想法则指思索所得的结果、意见
美国在法律实践中常常把创意称为“未开发的构想”,认为是一种未完成的状态
创意作为一种智力成果,它体现为一种信息,具有一般信息所具有的非物质性、非损耗行的特征
而创意之所以能够获得法律给予的某种保护,也应具有一般智力成果的法律特征
(一)新颖新 创意是一种新颖的、尚未被人认知的、为被充分认可的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