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成果验收评价制度为了法律规范顺和选煤厂创新成果评价收购原则和标准,激励广阔技术人员和岗位员工开展创新活动的积极性,进一步激发自主创新潜力,根据河南能化集团和永煤公司有关科技成果奖励规定,结合本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创新成果收购分类原则(一)顺和选煤厂创新成果收购类别分为技术创新成果、管理创新成果、合理化建议和论文四大类,其中技术创新成果包括应用技术类成果、QC 成果、新技术推广成果和技术革新成果;管理创新成果包括软科学成果、群众性创新成果(小革新、小发明、小设计、小改造、小建议)
(二)成果类别定义1
应用技术类:为了确定基础讨论成果或知识的可能的用途,或是为达到某一具体的、预定的实际目的确定新的方法(原理)或途径,主要包括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进行的科学讨论、技术开发、后续试验和应用推广所产生的具有有用价值的新技术、新产品等
新技术推广类:在新技术科技成果推广应用中,以市场为导向,积极推动科技成果的商品化和产业化,促进技术进展或行业结构优化,进行了再创新,并制造了较大的经济或社会效益
技术革新类:对现有生产技术进行技术改进
软科学类:在有关战略、政策、规划、评价、预测、创新及有关管理科学等软科学讨论中,做出制造性贡献,所做出的讨论成果被决策部门采纳,经实践证明有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
五小成果:指小发明、小革新、小改造、小设计、小建议,能解决生产岗位上存在的问题,使技术性能、工效得到明显提高,对管理或生产提出的新思路,促进企业的安全高效进展
QC 成果:指对职工群众性创新过程中围绕生产经营出现的技术难题和管理局限为提高工作效率及产品质量应用全面质量管理方法开展活动而形成的成果
(三)创新成果验收评价评委组创新成果验收评价评委组由厂领导、技术人员、各单位正副职及技术工人组成,初评和终评评委组成员由生产技术科随机抽选
技术创新成果由生产技术科负责组织评价,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