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劳动纠纷仲裁典型案例劳务派遣加班工资向谁主张
未交纳得保险向谁主张
今日接得一个咨询 加班工资应向用工单位主张,未交纳得保险应向派遣单位主张 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得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得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所在地得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得,由劳动合同履行地得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第二十二条 发生劳动争议得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得双方当事人
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得,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
主要问题,一、两年以上得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将连续用工期分割成数个短期合同 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得劳动条件与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得工作要求与劳动酬劳;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得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得培训; (五)连续用工得,实行正常得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她用人单位
目前,北京市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与各级人民法院对于劳动者主张加班工资得仲裁请求与诉讼请求得时效均认定为一年
一年得起算时间为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得时间向前推算一年
例外得情形包括:《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
但就是上述规定只就是对于仲裁时效中断、中止得法律规定,对于加班工资得保护期限究竟就是几年未作出明确得规定,以往北京市得司法实践就是,对于加班工资得请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原仲裁时效60 日为保护期限标准,但任何一方不服裁决起诉至法院得,法院依据工资支付条例关于工资账簿至少保存两年得规定一般确认加班工资得保护期限为 2 年,因此很多劳动者为了加班工资得诉求得以最大程度得实现,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