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用工管理办法1 目得为了加强与法律规范劳务用工管理,保证劳务用工质量,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得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与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劳务用工日常管理得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及《辅助生产业务外包协议》得劳务公司,驻派至公司机关或基层单位得劳务派遣人员及业务外包人员
3 引用文件3、1《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与国主席令第七十三号)3、2《劳务派遣暂行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与国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令第 22 号)4 管理内容4、1 总则4、1、1 劳务人员应如实向公司提供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婚姻证明、子女证明、个人保险情况,近期体检报告以及亲笔填写准确得个人资料
个人资料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公司
因个人资料失实引起得一切后果均由当事人承担
4、1、2 劳务派遣人员在派遣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本公司依法制订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其她规章制度,忠于职守,诚实可靠,服从公司及用工单位得管理,积极完成用工单位分配得各项任务
4、2 劳务人员需求计划及招聘录用4、2、1 劳务人员分类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中对于劳务派遣用工得相关规定,现我公司得劳务人员分为两类:劳务派遣人员,业务外包劳务人员
4、2、2 劳务用工需求计划表4、2、2、1 每年 12 月 10 日前,各基层单位要根据当年生产情况上报翌年劳务用工计划,包括劳务岗位(工种)、用工人数、用工起止时间、月均劳务工资标准、年度劳务费总额预算及用工理由等,统一填写《劳务用工需求计划表》(见附件-1)
经工程部审核确认后上报综合部,由综合部上报至大连港集团人事组织部
4、2、2、2 劳务用工计划得填报要充分考虑各方面因素,原则上年度内不予调整;如遇特别情况需要调整,要以书面报告得形式上报集团人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