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一、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的联系与区别 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相联系的其他关系的法律法律规范的总称
劳动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的独立部门
劳动合同法,是指关于劳动合同的法律,其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上的劳动合同法一般是指所有关于劳动合同的法律法律规范的总称
狭义上的劳动合同法就是指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就两者的关系来看,劳动合同法是劳动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劳动法除了包括劳动合同法以外,还包括劳动就业法、劳动条件法、劳动保护法、劳动争议处理法、劳动监察法等等
就两者的关系来看,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属于普通法和特别法的关系
所谓普通法,是指在一般范围内适用的法律,其效力具有普遍性;特别法,是指在特定范围内适用的法律,其效力仅仅及于特定身份的人或者事
一般而言,在法律的适用上面,特别法优于普通法,也即对于《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都有规定的,适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而《劳动法》有规定的,则适用《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一、《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名称不同
前者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后者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在立法层次上,同为法律,在企业和劳动者中容易把劳动法称为劳动法,把劳动合同法称为新劳动法
二、两者的立法背景不同
《劳动法》是在我们国家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劳动关系初步紧张状态下产生的法律,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于 1994 年 7 月 5 日通过,于 1995 年 1 月 1 日生效实施;《劳动合同法》则是在我国市场经济发育逐渐成熟时期、劳动关系非常紧张状态下产生的法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29 日通过,现予公布,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劳动法》是 20 世纪劳动立法的标杆,《劳动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