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辐射安全自查报告 医院辐射安全自查报告 医院辐射安全自查报告 依据国家环保总局等相关部门要求,严格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 449 号)等法律法规要求,我院认真组织全院相关职能部门及临床科室,主要是医院放射防护小组及应急机构开展了自查工作,以提高我院放射科的安全水平,削减事故隐患
自查内容包括以下方面:①各种规章制度的完善及执行状况;②放射诊疗设备的常规检测及场所及四周的放射防护测量;③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监测,安康体检及定期培训状况;④受检者及陪护者的放射防护等
现将自查状况汇报如下: 一、合法经营: 医院于 201*年 12 月经过有关部门的现场检测,各项指标均达标后,准予营业,并颁发《辐射安全许可证》,至今仍于有效期内
二、组织构造方面: 医院对放射防护高度重视,建立健全了“医院放射治理委员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本院实际状况,对全院相关科室进展放射防护检查、监视,并积极协作上级有关部门处理放射意外和事故
放射治理委员会由医院领导任组长,领导全院各部门相关的放射工作
放射治理专责小组由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担当,主要任务是对全院放射安全及防护工作进展直接收理、监视、执行,负责放射工作人员的安康治理,个人剂量治理,培训治理;放射诊疗设备的定期检测,场地的定期监测
各相关科室均派人员兼职本科室的辐射安全专责工作
各相关科室还设有放射防护人员,对各自科室进展日常放射防护检查和补充
放射防护小组及专责小组每年定期和不定期对相关科室进展放射防护检查,排查放射防护隐患,解决放射防护问题及放射源安全保卫工作
对比上级有关部门关于放射防护所要求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设施进展不断改良和完善
三、治理制度工程方面: 1.进一步细化、标准和完善了医院放射防护治理各相关规章制度等制度,执行状况良好; 2.放射源及射线装置的监测、治理及安全保卫方面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