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发〔2025〕18 号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分制管理办法 一、修读年限与学期安排 第一条 本科标准学制为四年,成绩特别优秀者,由本人申请经学校审核合格者可以提前一年毕业;弹性修业年限最长不超过八年;休学等均计入弹性修业年限内,且在校实际学习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每学年分为两个学期
每学期一般为 20 周(含考试),安排理论课、实验课、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和毕业设计(论文)等环节
二、课程分类 第二条 课程按修读方式分为必修课、选修课两大类
1、必修课 专业培育方案规定学生必须修读得课程,主要包括公共基础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主干课程和集中实践教学环节中得必修部分
2、选修课 专业培育方案规定学生可以选择修读得课程,包括专业方向选修课程、专业任选课程(含特色课程)、集中实践教学环节中得选修部分及全校性通修课
选修课学分修读要求以专业培育方案为准
三、学分计算 第三条 学分就就是学生学习量得计量单位,原则上规定理论课 16 学时为 1 学分;体育及实验课 32 学时为1学分;集中实践教学环节 1 周为 1 学分
四、选课 第四条 只有注册得学生才有选课资格
第五条 学生选课原则上应参照专业培育方案按学期进行
学院应安排有经验得老师予以指导,首先保证必修课,再选选修课;有严格先修后续关系得课程,应先选先修课;选课应避开上课时间得冲突
学生选课应从个人实际出发,原则上学生每学期所修得学分不少于 20 学分(已修满足够学分者除外),且不超过 3 5学分
个别学习成绩特别优异者可于开学后一周内提出申请,经审批后准予超限选课
第六条 选课原则:(1)每学期培育方案规定得必修课由教务处统一预置选上,选修课分为第一轮预选和第二轮补选、改选
每学期得期中组织下一学期选修课得预选 ,开学后两周内可进行本学期课程得补选、改选
补选、改选时学生一定要慎重 ,以免影响到自己得选课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