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作文评价毛主席历史作文评价毛主席篇一:对毛泽东的评价据说,青年毛氏的这篇作文得到了其国文教员柳潜的高度扬,有“实切社会立论,目光如炬,落墨大方,恰似报笔”、“历观生作,练成一色文字,自是伟大之器,再加功候,吾不知其所至”这般的评语。但细究毛氏此文,其捏造历史,以伪历史来论证伪理论这个相当危险的倾向,却很少被发觉。 毛氏既然以“徙木立信”的典故为题作文,自当看过《史记·商君列传》关于该典故的原文。其原文如下:“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 毛氏文章的主旨是:“商鞅之法,良法也。此诚我国从来未有之大政策,民何惮而不信?乃必徙木以立信者,吾于是知执政者之具费苦心也,吾于是知吾国国民之愚也,吾于是知数千年来民智黑暗、国几蹈于沦亡之惨境有来由也”——毛氏感慨道:商鞅的“法”,是很好的“法”,是中国从来没有过的大政策,这样的好东西,老百姓有什么必要害怕呢?为什么非得商鞅弄上一出“徙木立信”的把戏才肯去拥护呢?据此,毛氏得出他对中国社会的认知:执政者虽煞费苦心,但国民却太愚蠢,遂致国家几蹈于沦亡之惨境。 据《史记·商君列传》的记载,商鞅玩“徙木立信”的把戏,是在“新法”尚未公布之前——“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毛氏在作文中,却悄悄篡改了历史,将“徙木立信”的时间移到了“新法”公布之后。假如恪守《史记》的记载,毛氏的那些感慨——商鞅的“法”,是很好的“法”,是中国从来没有过的大政策,这样的好东西,老百姓有什么必要害怕呢?——就成了无本之木,毛氏最后的那个结论——“吾于是知执政者之具费苦心也,吾于是知吾国国民之愚也,吾于是知数千年来民智黑暗国几蹈于沦亡之惨境有来由也”——也就成了无的放矢。毛氏整篇文章,丧失了事实基础,所谓“实切社会立论,目光如炬,落墨大方,恰似报笔”的评语,自然也就成了笑话。倘若该作文改由历史教员阅评,恐怕是要得零分的。 很显然,毛氏误读了历史的教训。老百姓并非如毛氏所言那般,面对美妙的商鞅“新法”,却愚昧到非要执政者“徙木立信”才敢去信任、去拥护。老百姓不信任、不拥护的不是美妙的“新法”,而恰恰是残暴的执政者——商鞅还没给他们看过“新法”的内容。在“新法”颁布之前玩“徙木立信”,其目的是确立执政者的威信,而非确立“新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