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运局法律规范计算机和网络使用通知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为法律规范我局计算机和网络的使用管理,保障我局计算机、内网、政务外网(互联网下同)及局办公系统的正常运行和信息安全,根据局党委讨论的意见,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政务外网的使用范围原则上局属单位负责人办公室不再接入政务外网;需使用政务外网办理业务的单位,政务外网一律联接在办理业务的办公室
二、内网的使用范围内网一律连接在局单位负责人办公室;其它办公室原则上不再接入内网(办理业务需要的办公室除外)
三、安全与保密1
局办公室、局档案信息中心负责我局计算机及网络系统、办公系统的安全保密工作
2.使用网络时,要严格遵守计算机信息安全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将文件、信息、数据泄露上网
3.不得使用与政务外网连接的计算机处理和保存与工作相关的文件、信息、数据等资料
因工作需要,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用政务外网传输文件资料的,在传输后要立即从传输的计算机中删除该文件资料,并从回收站中清除
连接内网的计算机必须专机专用或者与政务外网进行物理隔离,严禁通过插拔网线或其他方式既连网又连政务外网
计算机上必须安装杀毒软件,保持杀毒软件正常运行,并定期对计算机进行体检杀毒
如发现计算机感染病毒后,应立即进行杀毒处理
自己查杀不了的,及时报告局档案信息中心
坚持“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不得利用网络转发或抄送秘密信息
移动存储介质不得存储涉秘信息及文件资料
8.使用光盘、硬盘、U盘等移动存储介质工作时,打开前要用杀毒软件进行病毒查杀,确定没有病毒感染后方能打开
工作中要做到移动存储介质专人负责、专人专用
四、其它规定1
严格实行信息上网审批制度
凡拟在网上(含内网、政务外网)发布信息的,须经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局办公室统一发布
使用内网错发文件,需要删除时,责任人要及时报告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在第一时间联系市委电政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