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探访慰问管理办法XXX 公司员工探访慰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为员工办好事、办实事的长效机制,深化开展建家活动,关怀关爱员工,切实开展好探访慰问活动,增强员工幸福感和归属感,法律规范和完善慰问有关规定,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在册员工(即工会会员,下同)
第二章资金来源 第三条各项慰问费用来源主要包括: (一)工会经费 (二)会员会费 (三)行政拨付 (四)其他合法来源 第三章慰问对象和方式 第四条慰问方式主要分为日常慰问、节日慰问
(一)日常慰问包括: 1
员工因大病住院,同时不符合公司《困难职工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帮扶对象条件的,由工会办组织安排人员到医院进行慰问,发给慰问金
路程较远时,视实际情况选择合适方式进行慰问
员工或员工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子女,下同)亡故,工会办组织安排有关部门人员到场看望慰问,发给慰问金
路程较远时,视实际情况选择合适方式进行慰问
会员过生日,工会向会员送生日蛋糕等慰问品
(二)节日慰问包括:指元旦、春节、端午节、中秋节开展员工慰问活动和“三·八”妇女节开展慰问女员工活动
第五条工会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工会办)负责公司员工探访慰问的组织、实施工作,督促慰问金按标准发放到位
第六条各分工会(当一个分工会涉及多个部门时,各部门应先告知所在分工会)要及时掌握所属会员实际情况
分工会了解所属会员需要探访慰问有关情况后,应在 2 小时内告知工会办
工会办应在接到告知后立即向分管领导汇报,并组织安排人员进行探访慰问
第四章慰问费用标准 第七条员工大病住院,视病重程度,每次给予慰问金 xxxx 元至 xxxx 元
第八条员工亡故,发给慰问金 xxxx 元
员工直系亲属亡故,发给慰问金 xxxx 元
工会办安排人员办理吊唁事宜,员工直系亲属亡故购买必要的吊唁用品等费用开销需控制在 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