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日常管理制度 实施日期:2012 年 8 月 1 日1、目的:为了法律规范员工的行为、保障生产安全、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2、范围:适用于全体员工。3、职责:3.1 场长副场长和各温室负责人负责监督执行,并进行修改完善。3.1 全体员工必须遵守。3.1 财务部门协助处罚4、规定:4.1 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4.2 员工考勤管理4.2.1 员工必须按时上班,特别情况间或迟到一次的,视情况和当事人的态度给予批判教育或扣分(3 分),下班时间视生产情况和工作繁忙程度决定下班,不能无故早退,无故早退者每次扣 3 分。4.2.2 在生产繁忙时,一切要以工作为主,(除生病、有急事等特别情况外),原则上不批准事假。4.2.3 请假员工必须提前一天交请假条(特别情况除外),假条上注明事由和具体请假时间段,事假在三天及三天以上的长假,必须提前两天向场长当面递交请假条,请假条经场长签字后才有效,假条作为结算考勤工资的依据。4.2.4 请假员工经温室负责人批准后才能离开工作岗位。请假期间若有特别情况需要继续请假,必须及时与场长联系,得到批准后才能继续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4.2.5 不请假就离开工作岗位或未得到批准就离开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旷工 1 天扣除 1 天的工资(按标准工资元为准)并进行警告,连续旷工 3 天或一个月中有二次或二次以上旷工的员工按自愿离职处理。4.2.6 自愿离职的员工必须提前一个月(除特别情况外)通知温室负责人,由温室负责人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准许。不提前通知就离职的员工扣除最后一个月的工资。4.3 行为、操作规定。4.3.1、员工在上班时间内必须着装干净,仪容仪表要大方、得体,着装不干净或不得体的每次扣 3 分。4.3.2、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并按红掌业务的操作规程及要求按质按量完成任务,不准带情绪上班,不服从工作安排和带情绪上班者每次扣 3 分,假如工作中确实有困难不能完成任务时要及时向相关人员提出。4.3.3、员工不管做任何工作(上盆、浇水、浇肥、打药、疏苗、挑花、套花、运花、装车),必须严格根据操作标准及要求去完成工作,不懂的地方必须请教别人,直到会做方可操作,不按操作标准及要求做的,一经发现扣 3 分。4.3.4、同事之间说话和气,不骂人、不吵架,不说污辱他人的话语,不卑视自身条件差的员工,违者每次扣 3 分。4.3.5 员工之间不准打架斗殴,发现一次扣 3 分,严重者开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