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环境监管网格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为强化环境监管,改善环境质量,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指导意见》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环境监管网格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全面贯彻落实镇生态文明建设暨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系列部署要求,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为重点,按层级定区域、按职责定任务,通过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无缝衔接、责任到人的网格监管,确保排污单位得到有效监管、环境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查处、突出环境问题得到稳妥解决、环境秩序得到有力维护,为推进我镇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实支撑
二、基本原则(一)党政同责、齐抓共管
镇党委、镇政府对全镇环境保护工作负总责,各村、园区办对辖区内环境保护工作负总责
党委定期研究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加强对网格化环境监管的组织领导,政府具体负责网格的划分和运行管理,着力形成党委组织领导、政府具体实施、各村各司其职、社会广泛参与的环境监管格局
(二)属地管理、责任到人
将全镇划为政府、村居(社区)两级网络
各级网络力求将监管职责明确到相关职能部门,监管任务分解到工作组,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头,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盲区
(三)各有侧重、差别监管
一级网格主要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承担重点环境监管任务,切实履行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法定职责
二级网格承担基础性环境监管任务,负责日常巡查和现场处置
镇每年确定重点监管对象,采取差别化监管措施,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确保监管全覆盖
第1页共4页三、网格划分及主要职责(一)一级网格一级网格以镇为单位,由镇长担任网格长,设置工业企业、农业生态、环境信访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