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墙施工合同(二)乙方:***施工队 经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工业园施工围墙施工,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工程范围及资料: 1、 乙方承建甲方位于淮口工业园区西一横道与现代大道两个地块的施工围墙工程
2、 该围墙的具体做法见乙方供给的施工图
3、 由于本地块地质原因,乙方必须对围墙基础进行处理并承担一切费用,以保证围墙的安全建设和使用
4、 该围墙的验收标准以西一 横道路面做为基准点,墙体为 120mm 墙
墙身高度不低于 1800mm
每 3500mm 为一跨墙,沿街面做沙浆抹面
5、 乙方在完成围墙施工后,要做好围墙的排水系统,保证围墙的正常使用
二、 工程质量: 1、 乙方按图施工,要求外形美观,工程质量到达验收标准
2、 乙方对工程所需主要材料经甲方确认后方可进场施工
3、 乙方所承包围墙施工在甲方正常使用中必须保证不跨塌,墙身不裂缝
三、 工期:2025 年 1 月 18 日 2025 年 2 月 28 日
注(春节之前完成总工程量的 40%,) 四、 工程价款及支付: 1、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本合同为单价包干合同,其承包单价为每米 135 元
(全部费用包干) 2、 甲方依据合同确认的价款,按进度分阶段支付给乙方(甲方不理解乙方任何形式的委托付款或转付款要求)
① 合同签订后当日内,甲方支付乙方 10000 元预付款; ② 具体工程量按实际验收的方量为准
③ 工程量施工完成 50%,经甲方书面确认质量贴合要求后五日内,支付完成工程量总价的 80%给乙方; ④ 全部施工完毕经甲方书面确认质量贴合要求后十五日内,支付款到达合同总价的 80%给乙方; ⑤ 竣工质检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尾款给乙方,(乙方需供给工程发票)
留工程决算总价的 3%作为保修金
保修金在保修期满乙方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