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墙施工合同(五)承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围墙设置工程 工程地点: 第二条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第三条 工程承包范围 1、甲方供给图纸的工作资料:花式围墙砌筑、粉刷(含基础)、铁艺栏杆制作、安装、油漆。附属所需的地面砼等障碍物破除及土方开挖、回填以及恢复工作及预算中包含的其他子项工作。 2、按图纸设计要求;特别要求按甲方书面通知。 3、以上工程资料包工期、包安全、包质量、包施工场地内外的保洁并坚持与周围业主间良好的生产生活关系。承包范围内的人工费、机械费、维护费、材料费、保险、税金、施工期间的材料价格风险、工程保险及意外损害保险、突发事件抢险费用、管理费、措施费及规费、利润、税金、施工配合及水电费等一切直接和间接费用。所有政策性文件调整风险及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已包含在总价中。 4、施工中如甲方要求增加或减少工程量的,在经甲方确认后按实结算。合同中已有项目按合同单价执行,合同中没有的项目按定额执行。 第四条 合同工期 接甲方指令后开工,在 年 月 日前,乙方应完成全部包干工作,雨天经甲方确认可适当顺延工期。 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工程延期,承包人应承担 1000 元天的违约金。违约金在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第五条 质量要求 贴合国家相关规定及到达发包人的质量要求,到达合格标准。 第六条 工程价款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固定总价合计人民币**元,大写***圆整。 2、本合同暂定总价包含:承包范围内的人工费、机械费、维护费、材料费、保险、税金、施工期间的材料价格风险、工程保险及意外损害保险、突发事件抢险费用、管理费、措施费及规费、利润、税金、施工配合及水电费等一切直接和间接费用。所有政策性文件调整风险及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已包含在总价中。 3、经甲方确认的施工图中的工程资料在实际施工中未发生的,结算时应扣除。 4、付款方式 施工至全部工程量的 50%,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 2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总价款的 50%;结算完毕付至结算价的95%;剩余 5%结算价作为质保金,于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如无任何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 乙方应于每次付款前向甲方开具相同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