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合同篇 8流入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本着 依法、自愿、有偿 的原则,甲方将本村有关农户委托流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乙方,并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流转标的(地块) 甲方将位于 的土地 亩,流转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水稻、小麦、蔬菜种植生产经营
二、流转年限 流转年限自 20xx 年 10 月 30 日至 20xx 年 10 月 29 日止
三、有偿使用费标准 承包土地流转有偿使用费标准为每亩每年 380 元,乙方每年应交甲方流转总额为 元(人民币,下同)
(如镇有指导性意见参考指导性意见,无指导性意见按市场行情每年调价一次) 四、相关补偿金 甲方在相关地块的投入和改造,可向乙方收取合理的补偿金,本合同的补偿金为 零 元(没有补偿时可填写为零元)
五、支付方式和时间 1、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承包土地的有偿使用费应在合同签订生效后,每年于 九 月 三十 日前付清
2、市以上农业综合补贴(含良种补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等)归流出方农户享受
3、土地规模经营补贴归流出方农户享受
4、上级部门奖金按实际种植亩数给付乙方
5、秸秆全量还田的(未露天焚烧秸秆)得上级补贴按实际种植亩数给付
6、农业保险个人部分有乙方自己支付
六、相关事宜 1、如遇国家征用及政府整体规划,甲方应办理相关终止协议手续,并与乙方协商补偿事宜
2、乙方在获得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收益、经营决策和产品处臵权,如变更经营(主营)项目时需征得甲方同意并经镇农经站审核备案
3、乙方必须按农业用地的有关要求,管好用好土地,保护地力,不得改变土地农业用地的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的地形、地貌,不得进行掠夺性经营,并负责保护好流入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设施等国家和集体财产
4、承包种植稻麦、蔬菜、果品等农作物的,要服从农技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