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工程包括挖方和填方。在挖方工程中有一般建筑的工程线基坑、市政工程的管线基坑、道路挖方和建筑深基坑等。在填方工程式中有“三通一平”的大面积填土、路基填土、建筑基坑回填等。至于道路挖方、逆作法开挖另见其他监理细则。 1 土方开挖 1.1 依据地质勘察报告,基础设计图和深基坑支护设计图以及《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法律规范》(GBJ201-83),审查基坑开挖的施工方案。对深基坑尤其要特别认真审查。 1.2 根据总平面图中的测量控制点和规划红线,监察与复核施工单位所放的线,务求准确。 1.3 深基坑开挖前须建议业主聘请专业队伍对基坑支护结构和周边环境(道路路面、民房建筑等)进行监测。并协助业主确定监测队伍、监测项目与,内容。 1.4 深基坑开挖前还必须对支护结构的质量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允许开挖。 1.5 采纳爆破工艺开挖的、应督促施工方和业主向对口政府部门申报,并接受其管理。 1.6 在基坑(槽)开挖过程中,常常巡视施工场地。注意如下问题: 1)轴线桩、龙门板或水平桩有无位移; 2)坑边堆土高度、位置与范围、以及建材堆放; 3)土壁、坑底渗水现象; 4)地表水、雨水冲刷情况; 5)周边地面有无裂缝; 6)有无塌方; 7)土质异常、局部土质松软、古墓、古井、局部障碍物; 8)施工进度; 9)有无超挖(工程量超预算……)等待; 10)施工安全(如下层掏洞开挖、挖土机下作业等)。 1.7 对先打(或钻、挖)桩后开挖基坑的工程,则在开挖前必须在施工方案中明确工程桩的保护措施,开挖中安排专人监测工程桩的位移、倾斜和桩身完整性。 1.8 暴露时间可能较长的深基坑,应建议业主聘请专业人员评估地基岩(土)层的风化速度,塌坑的可能性或基底会否隆起。 1.9 验槽 当基坑(槽)开挖完成,并清理好之后,在基础施工前,组织有关单位共同验槽,并填写〈基槽复验记录表〉(监表土基-003)或〈基础坑(槽)验坑(槽)检查记录〉(监表土基-004)。验槽内容如下: 1)基坑尺寸(长、宽、深)及坡度与设计图纸是否相符合; 2)基坑壁土层分层,特别是基底土层与地质报告和设计图纸是否相同,(这对线基础和管线基础尤其重要); 3)上部结构重要部位(即受力较大或沉降灵敏部位)土质如何; 4)地基处理(或者只限局部)效果检验; 5)桩头处理 验槽后,确认合格,有关责任人签名确认。 2 土方回填 2.1 根据设计图纸的要求。检查进场的土料土质,压实施工机械筛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