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交底记录 施工单位:晋城市建筑工程总公司第八分公司 年 月 日单位工程名称泽州县川底乡和村5#、7#楼交底部位基础、主体砖砌体工程共 4 页第 1 页技 术交底一、砌筑砂浆(一)原材料要求1
水泥:水泥的强度等级应根据设计要求进行选择
水泥砂浆采纳的水泥,其强度等级不宜大于 32
5 级;水泥混合砂浆采纳的水泥,其强度等级不宜大于 42
砂:砂宜用中砂,其中毛石砌体宜用粗砂
砂的含泥量:对水泥砂浆和强度等级不小于 M5 的水泥混合砂浆不应超过 5%;强度等级小于 M5 的水泥混合砂浆,不应超过 10%
石灰膏:生石灰熟化成石灰膏时,应用孔径不大于 3mm×3mm 的网过滤,熟化时间不得少于 7d;磨细生石灰粉的熟化时间不得小于 2d
沉淀池中储存的石灰膏应实行防止干燥、冻结和污染的措施
配制水泥石灰砂浆时,不得采纳脱水硬化的石灰膏
(二)砂浆的拌制和使用砌筑砂浆应采纳砂浆搅拌机进行拌制
砂浆搅拌机可选用活门卸料式、倾翻卸料式或立式,其出料容量常用 200L
搅拌时间从投料完算起,应符合下列规定:1
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不得少于 2min
水泥粉煤灰砂浆和掺外加剂的砂浆,不得少于 3min
掺用有机塑化剂的砂浆,应为 3~5min
拌制水泥砂浆,应先将砂与水泥干拌均匀,再加掺加料(石灰膏、粘土膏)和水拌合均匀
砂浆拌成后和使用时,均应盛入储灰器中
如砂浆出现泌水现象,应在砌筑前再次拌合
砂浆应随拌随用
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必须分别在拌成后 3h 和 4h 内使用完毕;当施工期间最高气温超过 30℃时,必须分别在拌成后 2h~3h 内使用完毕
对掺用缓凝剂的砂浆,其使用时间可根据具体情况延长
技术负责人: 交底人: 接交人:技术交底记录 施工单位:晋城市建筑工程总公司第八分公司 年 月 日单位工程名称泽州县川底乡和村5#、7#楼交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