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墙材料买卖合同甲方(买方):乙方(卖方): 本项目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买、卖双方充分协商,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数量和价格外墙柔性腻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外墙乳胶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1)此金额为估计金额,最后结算按实际订货量为准,(2)此价格为不含税价格
第二条: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1)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2)按部颁标准执行;(3)若无以上标准,则应不低于同行业质量标准;(4)有特别要求的,按买、卖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卖方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标准或原产地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正式标准
卖方所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完全符合以上质量标准的正品;卖方所提供的材料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合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
第三条:产品的交货方法、到货地点和交货期限1、交货方法,卖方送货;2、到货地点,汽车运至买方指定地点3、产品的交货期限
L 自合同签订拿到第一次预付款之日起 25-30个工作日内运至买受方指定的施施工场地点
第四条:付款条件合同签订之后 3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30%的预付款,货到现场后付合同总额的 50%货款,结算工程竣工验收合同后买受方须于 5 个工作日内将余款一次性付清
(注:有甲方向乙方所有需要支付的货款,有见证方代付)第五条:验收方法卖方送货到到货地点后,在 3 天内通知买方组织验收,甲方保留受托参加本项目验收的权利,验收不合格的,乙方 应责重新提供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产品,同时赔偿买方合同的价款 10%的违约金及由此延误工期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买、卖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有关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