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化系统工程合同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甲方确定乙方为项目智能化系统工程的承担施工单位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所涉事宜协商一致,在甲方注册登记地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专用条款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
工程承包内容3
项目—期智能化工程,按甲乙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招标答疑会议纪要及甲方要求结合现场具体情况完成以下内容:1)可视对讲系统(含门禁、户内安防报警)2)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含操作台、屏幕墙)3)停车场一卡通管理系统4)周边防范系统5)巡更系统6)安装调试,通过验收并达到甲方使用要求
工程承包内容详见附件《合同范围及边界》
工程承包方式4
本合同乙方以总价包干形式承包,包干总价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包施工、包调试、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包材料或成品检验检测(包括第三方检测及费用)、包验收通过、包保修、包施工用水电、包管理费及措施费、包利润及税金等一切费用
本工程包干总价已综合考虑了人工及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国家政策调整及配合整体工程进度而产生的加班赶工费等各种因素在内,除甲方认可的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以外,不随其他任何因素变化而调整
按国家规定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收已包含在本工程包干总价内,由乙方向税收部门缴纳
图纸范围的内容无论乙方是否漏项、漏计、或少计,均不得另行调整造价,任何未填报的费用、履行其责任和义务的费用均视为已含在包干总价内
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范围外新增工作内容、设计变更或者现场签证发生的,乙方必须经甲方书面确认工程量,增加项目综合单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