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宿舍管理制度1
负责学生宿舍日常卫生、秩序及设施设备的管理,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休息秩序等生活环境
每月至少进行二次工作检查和评价
未按要求进行工作检查和评价的,每次扣款 200 元
严格执行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具体实施学生入住、退房、人员出入、大件物品出入登记、学生晚归管理、寒暑假留宿管理、维护公共秩序、资产管理、维修质量跟踪、失物招领等服务;参加文明宿舍建设及其他建设,协助校区有关管理线条做好住宿学生的思想工作,关注内宿学生的思想情绪,严禁男女学生混住等现象发生,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和处理
未按要求进行登记的每次扣款100 元;重大问题未及时处理和上报的扣款 500 元
负责宿舍管理人员每天必须到每一层楼检查督促学生宿舍内务整理情况,并在每层楼规定地点签到
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不得缺岗缺人,协助做好门禁系统的管理工作
发现人员不在岗的,每次扣款 200 元;超过 4 小时没人员在岗的罚款 500 元
负责学生宿舍的防火、防盗等安全保卫工作,根据学院的有关要求,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做好安全宣传工作;中标人要提出学生宿舍的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接受学院保卫部门的指导和监督;要配合校区办和公安机关,协助调查学生宿舍内发生的各类案件及意外事故;由于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疏漏引起的火灾、治安案件以及其它人身安全事故,应承担相关的责任
中标公司应安排专人定时对各楼层进行巡查,上午、下午分别巡查一次,夜晚巡查二次,每天晚上要检查宿舍(楼)区域各公共场所,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和处理
发现没按要求巡查的,每次扣款 200 元(夜间 500 元),有巡查无记录的每次罚款 50 元,出现重大问题未及时处理和上报的扣款 500 元
中标人应提供报修预约和宿舍上门维修服务项目,所有维修一律免费
中标人应设立校内物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