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仔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激发员工安全生产的自觉性,控制和减少各类生产事故,实行逐级签订和落实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与奖惩工作
并将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考核结果与其年度工作岗位业绩考核挂钩
第三条 公司从年终奖金总额中预留 2%(特别情况下酌情预留 2%~5%),作为安全生产专用奖金,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直接控制使用
第四条 安全生产实行明确的奖励制度
对仔细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并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部门、班组和个人年终给予一次性表彰和奖励;对在应急救援或突发事件中做出特别贡献者,随时给予特别奖励
第五条 安全生产实行严格的惩处制度,贯彻“以责论处”的原则
对不仔细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失职、渎职、违反规章制度或造成事故的责任人给予批判和绩效,甚至追究其行政责任或法律责任
第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对所属各职能部门、物业分部及全体从业人员(含新员工)
第二章 安全生产考核与评定第七条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依据逐级签订的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的条款,对年度内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实际完成情况进行考核与评定
第八条 安全生产考评实行班组、部门自评打分与公司考评打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以事故控制指标、基础管理与生产现场检查为主,重在落实
第九条 安全生产考核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每半年小结一次,年终进行总考核与评定
可与工作岗位考核同步进行
第十条 考核与评定方式:1
公司总经理、安全生产负责人的考核,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根据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评定表》进行打分(见附件一)
部门/班组负责人及以上级管理人员的考核,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分别进行打分(见附件二、附件三、附件四)
员工的考核,由部门安全生产小组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