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集体协商材料甘谷县千河源纯净水厂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甘谷县千河源纯净水厂工会开展集体协商要约书总经理:为构建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进展,根据《劳动法》《工会法》《集体合同条例》《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精神,结合本单位劳动关系的实际情况,需要双方就(工资水平、工资调整幅度%)等问题进行集体协商。具体内容如下:一、协商的主要内容: 1、职工年度工资总收入、年度工资水平、年度工资调整办法、工资正常增长水平及分配办法;2、企业各岗位的劳动定额、工价、工资分配办法;3、职工奖金、津贴、补贴等分配办法;4、职工患病、休假等特别情况下的工资分配办法;5、企业工资支付的项目、标准、形式以及支付时间;6、加班加点工资计算标准和法定假期工资支付标准;7、企业最低工资标准;8、职工保险福利待遇;9、双方认为需要协商的与工资分配有关的其他事项;10、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期限、监督、争议、变更、解除、终止以及违约责任。二、协商的时间、地点:建议定于 2025 年 11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进行首轮协商会议,并视协商的具体情况在商定其他轮次的协商时间、地点。最后一轮协商时间不宜超过 2011 年 12 月 20 日。三、确定双方协商代表:根据《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规定,建议双方各选派 4 名协商代表。职工协商代表:工会主席杨继民为协商首席代表,其他代表为:李毅 黄小定 蒲孟儿请企业方也尽快提出协商代表名单,以便工作沟通和做好协商的准备工作。四、为有利于协商工作,请提供以下资料:1、销售收入情况;2、利润情况;3、资产负债表;4、资产损益表;5、本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和职工平均工资;6、其他有关资料。以上资料请企业行政方在协商会议开始五日前,提供给职工方协商首席代表,所涉及的商业秘密,本方代表将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五、请收到本要约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书面答复。企业工会(盖章)2012 年 11 月 15 日关于对于甘谷县千河源纯净水厂工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的复函甘谷县千河源纯净水厂工会:你会于 2025 年 11 月 15 日发出的《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书》已收悉,现就要约书中的有关内容作如下答复:1、同意要约书中提出的十个方面建议协商的内容。2、同意要约书中提出的具体协商时间和地点。3、企业方协商代表:杨继民为首席协商代表,其他代表是:李毅 蒲孟儿 蒋弟弟4、企业方已准备协商所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