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信息及网站管理制度为强化网站管理,及时、客观、准确反映环境监察工作情况,法律规范环境监察信息报送,制定本制度。一、网站管理员制度1、监控中心设专人负责环境监察网站的正常运行维护,指导综合办和相关科及时更新信息,协调网站建设专业公司进行版面调整和改版升级工作。安全、网站信息工作的全面管理、组织协调、技术服务咨询、信息更新、版面调整等各项工作。二、网站信息审查制度2、支队内设科室负责相关栏目信息的收集、整理,经支队主管班子成员审核后交综合办备案。综合办将电子版转网站管理员上传网站。3、其他非环境监察信息上传须报支队长批准。三、业务图片信息报送制度4、综合办设专人负责工作信息的收集工作,各科室中心每月至少报送 2 篇。5、图片信息应突出反映监控企业防治设施运行监察、排放口法律规范整治,排查污染源、信访纠纷调处和征询意见座谈会等工作,要体现监察人员的工作,图文并茂。6、综合办整理筛选,编制环境监察工作简报(电子版)报支队班子和部门负责人阅,经主管班子成员、支队长审查遴选后送宣教中心或在网站上发布。四、信息评比奖励制度7、综合办每季将宣教中心选用或在网站上发布的信息提交支队班子会评比,每次评出前 5 名予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