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道路工程和排水管道监理实施细则市政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按建设部 1992 年颁发城建[1992]68 号文件《市政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规定》的通知和广东省建委 95 年《市政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补充规定》及行业标准(CJJ1-90、CJJ3-90)执行
填土密实度,砂浆抗压强度,混凝土抗压,抗折强度值,不得低于设计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法律规范》(GB50204-92)、《市政工程施工技术规程》等规定
市政工程所需原材料如砂、石、沥青、木材、钢材、水泥、石灰、管材等的原材料和半成品质量标准必须符合现行有关标准执行
并参照钢筋工程、砼工程、砖石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中相关部分执行
必须实行有效措施,保护好轴线桩和水准点
水准点不够时,可以增设临时水准点,并要求不少于 2 个
一切点位和高程,都必须经过复核后才能使用,并应常常校核
已建好的构筑物与本工程衔接的平面位置及高程,开工前必须校核
水准点闭合差:±12 L mm,式中L为水准点之间的水平距离,单位为km
导线方位角闭合差:±40 n 秒,式中 n 为测站数
直接丈量测距的允许偏差如下表(用钢尺量测):序号固定测桩间距(m)允许偏差1<2001/50002200~5001/100003>5001/20000 二
路基回填土不得采纳淤泥、腐植土及含有机物的垃圾
填土高度每次 300mm 左右,分层压实
路槽不得有翻浆、弹簧、起皮、波浪、积水等现象
用 12~15 吨震动压路机碾压后,轮迹深度不得大于 5mm
(1)△路基土方压实度(重型击实标准)按设计要求如下:路床以下深度填方:0~80cm 为 95 %;80~150cm 为 93 %;大于 150cm 为 87 %
挖方:0~30cm 为 95 %
(2)中线高程每 20m 测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