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服务收费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广告服务收费管理,法律规范收费行为,促进广告业的健康进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国家有关价格管理、广告管理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提供广告设计、制作、代理与广告发布服务的收费,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的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共同做好广告服务收费的管理与监督工作
第四条广告服务收费应当坚持自愿委托与合理、公开的原则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应当遵守国家的价格法规和政策,开展正当的价格竞争,提供质量相符的服务
第五条广告服务收费标准,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由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自行制定
第六条制定服务收费标准及收费办法,应有符合下列要求:(一)广告服务收费标准,应当根据提供广告服务的工作繁简和广告的覆盖面及收受率情况,以广告服务成本为基础、加合理利润,参照当地广告
市场同一期间、同一档次、同种服务项目的价格水平合理确定
(二)广告服务收费,应当实行同一广告服务项目同质同价,不能根据不同服务对象制定不同的收费标准及收费办法
(三)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禁止牟取暴利的规定,广告服务的利润率不得超过省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测定公布的同一期间、同一档次的同种服务项目的平均利润率的合理幅度
省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未专项公布广告服务平均利润率及其合理幅度的,各类广告服务的利润率一般不应超过公布的其它服务项目中利润率最高项目的平均利润率及其合理幅度
第七条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根据法律规范的广告服务收费价目表方式标示收费标准及收费办法;广告服务收费价目表,应当悬挂在广告服务经营场所或者收费地点的醒目位置
广告发布者还应当将本单位的广告收费标准及收费办法通过其发布广告的媒介向社会发布
广告服务收费价目表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统一法律规范式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