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材料运输合同 托付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正、诚信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托付乙方承运各施工场地散装水泥事宜签订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半年,即从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其次条运输价格表说明: 1、货物运输目的地发生变化,价格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2、运输方式:大路汽车运输
3、运价包括: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全部费用
4、以上价格如有客观缘由,如油价上涨需双方协商对价风格整
5、以上价格为不含税价格
第三条运输结算方式 甲乙双方在运输当月 17 日依据甲方供给散装水泥施工场地签证凭据作为对账依据完成对账,后 15 个工作日内甲方负责付现金给乙方
如甲方不能按时支付运费,所欠运费按上月实有金额的
3%为滞纳金,否则乙方有权停运,并追回全部运费
第四条甲方责任: 1、甲方提前一天预报水泥规划及运输规划,以便乙方提前调配车辆确保运力
并保证进场道路畅通,以使水泥直达施工场地
2、甲方应按商定时间与乙方结算运费,若不准时结算运费,造成相关责任和损失由甲方负责
3、合同终止后,甲方在 30 个工作日内付清乙方全部运费
4、如有新的运输点以补充协议方式对价风格整,同时具有法律效力
第五条乙方责任: 1、乙方确保运送精确、准时、安全,施工场地当天水泥必需当天送到(除特别状况外)
2、乙方在运输过程中造成水泥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计量和重量差 以生产厂磅为准,按国家标准的千分之三执行,磅差超出千分之三局部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支付对方违约金伍万元整
第八条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为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