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张家港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规划文本 一 总 则 (一)、规划编制意义 进展城市绿化,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和生态型城市,提升张家港生态环境与城市形象,为实施城市可持续进展战略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规划依据 2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
2《城市绿化条例》 2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
4《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 2
5《国家园林城市评选标准》 2
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
7《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 2
8《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 2
9《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2
10《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 2
11《苏州市城市绿化条例》 2
12《苏州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条例》 2
13《张家港市城市总体规划》 2
14 国家其他相关法规、条例和行业标准 (三)、规划期限 近期:2025-2025 年;中期:2025-2025 年;远期:2025-2025 年
(四)、规划范围与规模 规划范围:为远期规划城市建设用地范围,面积 54
现状建成区面积16
人口规模:中期市区人口为 32 万人,远期市区人口为 45 万人
(五)、规划指导思想 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精神,以可持续进展的战略思想为指导,以促进城市持续进展为中心,以重点促进 1 工业高度进展与生态环境的协同优化、经济进展与社会文化环境的协同优化以及综合效益最大化为目标,规划总量适宜、分布合理、特点鲜亮、植物多样、景观优美的城市绿地系统,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制造良好的人居环境
(六)、规划原则 6
1 贯彻现代园林绿化的四性四结合原则 6
2 适应城市总体进展需要的原则 6
3 广泛借鉴、推陈出新、创建特色的原则 6
4 资源整合和优化利用原则 6
5 尊重自然的生态规划原则 6
6 多样性原则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