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协议书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合同编号:(由设计人编填)发包人:设计人:签订日期: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发包人:设计人: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1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年修订本)、《计价格】]号》文
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第三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第四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第五条设计的费用以人民币结算,本合同设计收费为人民币(大写))
2、实际设计费按实际方案建筑面积单价(其中按元/平方米、)核定,多退少补
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4、设计费含图纸盖章费(盖章单位设计证书等级:建筑工程甲级),含税金
5、如分批出图,按已交付成果的工程量支付设计费
6、如设计内容、范围及投资发生变更时,其设计费用根据相应的变更进行计算
第六条双方责任6
1发包人责任:6
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问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供工作用基础资料,交付设计文件时间相应延长;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