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负责人责任承包合同篇一:项目承包责任协议书内部项目承包责任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施工顺利完成,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自愿制订以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履行。第一条内部承包双方总约定1、乙方应全面履行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及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及协议的全部条款。2、乙方应在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条款规定期限内竣工。3、该工程质量乙方应达到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所约定的工程质量等级,并保证竣工后获得工程质量核验认定证书。4、乙方必须按照部颁标准和省、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文明施工检查标准》搞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工作。5、本工程项目乙方自愿按照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补充协议条款进行承包,乙方对本工程项目采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甲方不承担本工程项目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6、按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本工程开工前,项目负责人和各工种建筑作承包时,必须和有资质的劳务公司签订合同,决不允许与个人包工头签订承包协议,未按规定,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第二条税、费的缴纳规定1、乙方应按工程结算总造价1上交甲方工程管理费,不包括因本工程发生的任何费用,工程款由建设单位按合同付款方法分期转入甲方帐户,甲方必须专款专用,五个工作日内转入乙方。2.本项目甲方统一做资料,乙方负责出具保证资料,资料费用按行业标准的百分之九十收取;甲方统一报验、分部分项验收、竣工验收、报优质工程所发生的费用按各项目所施工的建筑面积分摊。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南昌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建筑安装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的规定,乙方承包的工程项目有义务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依法缴纳税款、企业所得税按当地税务部门收取代收代扣。乙方必须提供该工程项目总造价的65以上成本发票,否则甲方将预征该工程项目总造价的0.5企业所得税。4、税、费缴纳方法为:管理费由甲方在工程款中收取;税金与规费由甲方在乙方的工程款中按规定代收代缴。5、乙方承建工程项目未履行上述税、费的缴纳,甲方有权停办乙方帐户上往来款,并在乙方往来帐户上划拨所欠税、费款额(含滞纳金等一切罚款费用),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第三条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规定1、建设工程款实行专款专用,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挪用,建设工程款应全部进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乙方不得擅自在建设单位使用工程款,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按工程合同总价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建立单独帐户的须经甲方法人代表同意并由甲方派员管理。2、建设工程款的使用,乙方所购的材料发票应符合财务报帐和发票管理的规定。否则按规定罚税,由乙方自负。3、乙方在工程施工承包期间所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含垫资、借资、引资)和拖欠材料款及做工人员工资等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发生债权人起诉甲方的案件,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并向甲方支付起诉标的额1.5倍的违约金;甲方承担了上述债务后,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必须赔偿甲方所受的一切损失。4、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工程款项的管理和使用,对擅自挪用工程款的应视为违约行为。对方有权提请司法部门追究其民事法律责任和刑事法律责任。第四条工程质量要求及奖罚1、乙方承建的工程质量等级必须确保达到与甲方签订合同要求的工程质量目标。2、乙方的质量管理必须按照甲方有关质量管理规定和质量奖罚条例执行。3、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整改、返工和工程竣工后的质量保修费全部由乙方承担。4、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认可部门的各类检查中,不论何种原因凡项目经理部有关方面的事项被记录不合格或被行政处罚,并对甲方声誉和参加工程招投标有不利影响的,甲方按5〜10万元/次对乙方予以处罚,如事件造成的不良影响特别严重则对乙方处以20万元以上的罚款。5、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等级标准,业主奖励的全部归乙方所有,达不到合同要求标准的,业主罚款全部由乙方承担。6、乙方工程质量必须达到甲方工程质量标准(详见协议附件一计38页)。7、乙方负责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