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研发委托合同甲方(委托方):地址:电话:联系人:乙方(受托方):地址:电话:联系人:鉴于:1、甲方系经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有限公司,注册地为【深圳市】具有签署本协议的合法主体资格
甲方系委托研发品牌“商标”的合法使用商,为“商标”所有者或者经“商标”所有人合法授权使用者
2、乙方系经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有限公司,注册地为【】,具有签署本协议的合法主体资格
现甲方商标品牌产品的设计研发,委托乙方进行设计研发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真诚合作、互信共赢的原则,达成一致后订立以下条款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合作内容1、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研发甲方之“产品”,具体设计研发需求如下:(1)设计主题:2017年春夏、秋冬鞋类(2)产品描述:包括但不限于户外跑鞋、登山鞋、徒步鞋、休闲鞋、溯溪鞋户外用鞋等(3)规格要求:(4)版样数量:(5)其他:2、乙方应当在2017年月日前向甲方交2017年春夏设计研发之图纸;并且应当于2017年月日前向甲方交2017年秋冬设计研发之图纸
3、甲方收到乙方的研发设计图纸后,应当在收到后的日内决定是否使用乙方的设计研发方案
4、乙方在向甲方提交鞋品研发设计图纸的同时,需向甲方提供设计研发费以及大货生产报价,以供甲方选择
第二条、费用约定1、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研发产品,双方同意按以下方案进行结算:1
1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进行设计研发,并按甲方要求打出样版成品鞋,相关的研发费用按以下方式进行结算
乙方报给甲方的研发费用包括乙方设计人员费用、设计研发费用、方案的面辅料采购费用等,但不包括打版费用、样品采购费用
1甲方选择使用乙方设计研发方案及版鞋样品,按照乙方报价下单给乙方生产,并另行签订《委托加工合同》,乙方免收取研发费
并且乙方不得将此设计研发方案自行生产销售,也不得再授权或卖给第三方生产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