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协议书四篇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公平、自愿、协商的根底上,就甲方将自有商业用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经协商全都,订立如下合同: 一、租赁范围与期限 1、乙方承租甲方位于长治市新街小区 6#楼一层商业用房一间,建筑面积为 53
55 平方米,租赁期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在租赁期间所从事的一切商业活动,应遵纪守法,不得有悖于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二、租金及付款方式 1、经双方议定,每年租金为 (小写 ),该租金仅为甲方收取的商业用房租赁费,不含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应向有关部门交纳的各种费用以及物业费用
2、付款方式:每年租金分 次付清(每 年/季一次),乙方应在本年/季末提前一周交付下年/季租赁费
3、如租赁市场发生变化,经双方协商可适当调整租赁费
三、权利和义务 1、本合同签定三日内,甲方将商业用房移交给乙方
2、如乙方到期不按时交纳租金,甲方有权随时单方面终止合同
3、如乙方因商业用房使用权受到侵害时,由甲方负责处理
4、甲方不得干预乙方的一切合法经营活动,亦不担当乙方的一切债权债务及民事责任等
5、在经营活动中,乙方应承受甲方的治理,并按时向小区物业缴纳水、电、暖等各种治理费用
6、租赁期内,乙方不得擅自将商业用房转租,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无条件收回所租商业用房
7、乙方在使用过程中,不得随便转变和损坏商业用房框架构造及水、电、暖等商业用房内相关设施的完好,如乙方在使用过程中造成商业用房及相关设施损坏,由乙方担当一切损坏和损失费用
8、乙方可依据需要对商业用房进展简洁装潢,其费用自行担当,合同终止时,该装潢局部应无偿移交给甲方
9、租赁期内,乙方提前退租时,甲方不退乙方已交的房租费
四、争议的解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