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9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复制旅游项目合作开发合同标准版甲方:*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为促进域经济的进展,加快以为龙头的山水旅游资源的统一开发与利用,推动仙游特色旅游目的地建设,*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本着公平互利的原则,在友好协商前提下,共同达成旅游景区股份合作开发协议如下:第一章合作开发模式第一条甲方授权批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相关机构()与乙方以股份合作形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共同成立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
甲方以现有的基础设施和景区资源使用权作价作为对目标公司的出资,乙方以现金形式出资入股
其次条目标公司根据公司法,制定公司章程并成立董事会,董事会第2页共19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复制由5名人员出任,其中甲方出任两名董事,乙方出任三名董事
董事长由乙方委派担当,副董事长由甲方委派担当
董事会依照董事会章程行使公司的全部投资、经营、管理职责
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财务总监由乙方推举,副总经理一名由甲方推举,由董事会任命
第三条目标公司成立监事会,监事会将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对旅游资源的爱护、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
监事会由五名人员组成,其中甲方推举二人,乙方推举三人
董事会成员和目标公司的高层人员原则上不兼任监事,监事会章程和监管方法由双方另行协商制定
其次章股权比例与投融资第四条目标公司注册资本金为12308万元人民币
乙方在3年内投入8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入股,占目标公司股份65%;甲方以景区现有的基础设施和景区资源使用权作价入股,占目标公司股份35%,股权比例(以下简称股比)原则上不变
目标公司在正式签订协议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工商登记注册手续
今后,目标公司可依据需要增加注册资本金,增加第3页共19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后可任意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