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指挥承包合同合同编号:SJHDLWQTZJ-2014002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劳务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方塔吊指挥人员年度招标情况,甲乙双方就土建工程项目塔吊指挥人员承包事宜,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根据甲方工程总体施工进度计划,预计2014年7月底进场,以甲方通知乙方人员进场时间至甲方项目不需要为止(以甲方塔吊报停不再使用为准)
第二条:工作内容乙方所承包的塔吊的指挥、穿换钢丝绳及项目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且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增加费用)
第三条:乙方及其作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及要求1、乙方劳务作业人员必须是18至55周岁的身体健康公民,并根据甲方需要配备具有专业管理能力的专职人员,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调配劳动力,对于患有心脏病、恐高症及其他不适于高强度作业或专业作业的人员(如血压较高者),严禁进场,若因乙方从业人员不符合年龄要求或年龄要求符合但附有上述疾病而导致非工伤性伤亡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负责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2、乙方应在人员进场之日向甲方提供作业人员的身份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塔吊指挥上岗证及人员花名册,并保证所提供情况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若乙方作业人员与所其提供的资料不符,将对乙方处以至少每次500元的罚款,且该作业人员必须退场,否则其在施工现场期间出现的一切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乙方进场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调换,若确因施工需要发生变更,应经甲方项目经理批准并将变更后的人员花名册交项目劳务管理员处核实、存档
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甲方所属项目的工作安排、技术指导和调动,不得随意退场,否则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4、乙方作业人员必须能满足现场施工需要,每台每班必须确保不少于二人同时在现场指挥,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