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地下停车位租赁合同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联系方式:甲方同意将其所有的本合同项下的停车位(以下称本停车位)由乙方有偿使用,乙方保证交纳相关费用并按要求使用本停车位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停车位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合同,以兹信守
第一条、本停车位基本情况(一)本停车位位于停车位(车位号为号)
甲方应确保本停车位处于适租状态
(二)本停车位提供有偿充电服务,提供相关设备设施:慢充桩
第二条、租赁期限(一)乙方租用本停车位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计年个月
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本停车位交予乙方使用
〈〈车位交割清单》(详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车位相关充电桩箱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本停车位,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车位及其附属物品
甲乙双方应对车位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电力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口书面/口口头)提出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个人地下停车位租赁合同
第三条、租赁费、押金、电费及物业管理费(一)车位租赁费: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人民币(大写)元/(□月/口季/□半年/口/年),租金总计:人民币(大写)元整
支付方式:(□现金/口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支付宝),押付,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二)押金:人民币大写元整,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车位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三)电费:乙方租赁本停车位期间使用车辆充电桩所产生的电费按每度用电按人民币室元蹇角计费,相关电费按实际产生度数缴款
(四)物业管理费:本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收取的本停车位管理费由甲方承担,承担本停车位管理费的一方应当及时、足额缴纳费用,否则发生任何纠纷及后果有费用承担方负责
第四条、本停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