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员工培育措施新员工培育措施一、目的1、为尽快使新员工掌握任职所需新技能、新知识,顺利引导其完成上岗过程,适应公司跨越式进展需要
2、加强新员工对公司企业文化的感知和认同,增强新员工对公司的归属感和认同感
3、完善公司人才库建设,为公司管理干部培育做好人才储备,实现员工与公司共同进展
二、指导人制度适用对象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公司新招聘的试用期内员工;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水平3、从事技术、管理岗位员工三、指导人任职资格要求同时具备以下要求的员工,有资格担任导师:1、认同公司企业文化理念,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工作业绩突出
2、所属专业技术领域中级以上职称,或所辖科室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
3、为人公正、热情、责任心强,有较强的计划、组织、沟通、协调能力
四、指导人制度实施办法1、新员工进入子公司后,由用人单位主管根据岗位安置情况选拔相应的骨干担当指导人,并提交人力资源部门(原则上一名指导人辅导一名新员工)
2、人力资源部对指导人任职资格审核合格后组织新员工与指导人签订《试用期协议》,进入为期六个月的岗位辅导
3、新员工正式入厂后,用人单位应根据拟安置岗位任职资格要求确定是否安排新员工进入生产部门接受锻炼
如需要则由人力资源部门与生产部门协调安排,如不需要,由用人单位向人力资源部门简述理由
4、进入生产部门培育的新员工,由指导人与生产部门共同制定轮岗计划,培育期间新员工受生产部门管理,生产部门需及时向新员工指导人及人力资源部门反馈新员工工作情况
5、新员工入公司一周后,指导人应在与新员工充分沟通的基础上,针对新员工岗位任职要求制定培育方案,在用人单位主管领导审批后报人力资源部
6、新员工辅导期满后,指导人应针对培育计划完成情况对新员工进行考核,撰写考核报告,提交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指导人与新员工进行转正面谈,由人力资源部主管领导主持
新员工转正考核合格后,人力资源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