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许可使用及定制开发合同甲方(被许可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许可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本合同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规,就乙方许可甲方使用软件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定义1
许可软件(或本软件):许可方授权被许可方使用的软件的部分或全部,包含在许可软件中添加定制软件模块(定义见下文)后的软件
定制软件模块:开发方(即许可方)根据委托方(即被许可方)的个性化需求,就许可软件的使用,所开发的具有特定功能的模块
背景知识产权:一方在合同生效前就已经存在的或者在独立于本项目之外获得的知识产权
前景知识产权:本合同履行过程因开发定制软件模块所产生的知识产权
第二部分许可条款2
许可软件信息2
乙方许可甲方使用如下软件:名称:版本号:软件著作权登记号:主要功能:使用场景:具体规格见附件《许可软件规格说明书》
许可期限:3年,自软件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许可期限届满或提前终止后,甲方不得继续使用该软件
双方确认: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一方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
乙方授予甲方一个不可转让的、无权分许可的普通许可,根据该许可,乙方有权自行使用许可软件
除此之外,甲方不享有其他权利,不得以本合同约定以外的方式使用许可软件
许可费用:许可费用为每年人民币(大写)元(¥元)
不满一年的,按日折算
付款方式:首年许可费用:元,对应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许可费用,甲方应于验收合格之日起7天内支付
第二年度许可费用:甲方应于年月日前支付年度许可费用元
第三年度许可费用:甲方应于年月日前支付年度许可费用元
之后依此类推
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双方应在解除或终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结算支付许可费用;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乙方指定收款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