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林水库农业灌溉用水合同书农林水库管理所二0一二年一月农业灌溉用水合同书甲方:乙方:为了切实搞好灌溉管理,为灌区农业生产服务,根据省政府《山东省水利工程水费计收和管理办法》及南山县物价局核定的水库农业灌溉用水水价等文件精神,本着加强用水管理,促进节约用水,执行水费计收政策,确保渠道工程安全运行原则,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的权力和义务(一)权力1、根据上级政策文件甲方对农业灌溉用水实行合同供水,定额管理
根据渠道工程安全状况和农林水库水源情况适时调度流虽,给乙方适当分配水虽
2、甲方根据上级政策文件向乙方收取灌溉水费,如果乙方不能按时交纳水费,甲方可向乙方限制供水,直至停止供水
3、甲方在供水能力受限时,优先满足签订了灌溉合同的灌区用水单位
(二)义务甲方应加强渠道工程管理,做到安全供水,及时足虽供水,做好水虽的测算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权力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依照本合同提供供水服务
2、乙方有权监督甲方灌溉供水的测流、计虽,要求甲方及时、足额供水
(二)义务1、乙方按核定水价执行灌溉水价,计虽水价为0
025元/m3
2、乙方应按农林水库防汛抗旱指挥部指令,协同甲方做好灌区渠道的防汛工作
三、灌溉面积核定、水虽核定、水价、水费及结算方式(一)甲方对农业灌溉用水执行南山县物价局核定的水库灌溉用水水价
(二)经乙方申报,甲方核实,乙方年度收益区有效灌溉面积为万亩
(三)农林灌区核定农业水价标准为0
025元/m3
(四)计虽交接及计虽点约定1、支渠以支渠口为计虽点交接水虽,其它小型涵闸以涵闸口为计虽点交接
2、分干渠以分干渠进口计H点交接水分干以内渠损为3%
(五)乙方农业灌溉计虽水虽采取申报时预交,水完钱清的方式结算
乙方需及时交纳给甲方
当期灌溉结束后,5日内为水费结算日,水费不结清,后期灌溉时甲方可停止向乙方供水
四、其他事项(一)乙方应按照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