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冶金集团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1 总则 1
1 编制目的 法律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职工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及《天津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下列安全生产事故的应对工作: (1)造成 3 人以上(含 3 人)死亡,或危及 10 人以上(含 10 人)生命安全,或者 30 人以上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 100 万元以上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低于 3 人以下死亡人数的事故为Ⅱ级
) (2)超出企业应急处置能力的安全生产事故
(3)需要冶金集团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集团安委会)处置的安全生产事故
4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
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广阔职工的基础作用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冶金集团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下,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企业要仔细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3)依靠科学,依法法律规范
采纳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
依法法律规范应急救援工作
(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
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2 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 2